首页 工商文章正文

房地产企业究竟应该如何预缴企业所得税呢_跨区域预缴企业所得税如何申报

工商 2024年03月13日 09:39 118 我是东山啊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房地产企业究竟应该如何预缴企业所得税呢_跨区域预缴企业所得税如何申报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1.房地产企业究竟应该如何预缴企业所得税呢
2.跨区域预缴企业所得税如何申报
3.企业所得税如何申报缴纳?
4.企业所得税预缴的一般规定有哪些

房地产企业究竟应该如何预缴企业所得税呢

企业所得税采取季度(月)预缴,年度汇算清缴的方法缴纳。但房地产企业如何预缴企业所得税,一直存在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应以会计利润额加上预售收入计算出的预计利润减去以前年度待弥补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预缴企业所得税。另一种观点认为应直接按照预售收入计算的预计利润额乘以适用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两种观点的存在,使广大房地产企业在预缴季度企业所得税时无所适从。那么,房地产企业究竟应该如何预缴企业所得税呢?

首先,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企业所得税应当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

房地产开发企业因其开发产品周期长,并且存在对未完工产品——房屋预先进行销售,收取预收款现象。因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规定,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取得的收入,应先按预计计税毛利率分季(或月)计算出预计毛利额,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毛利额顾名思义应当是营业收入减去营业成本后的余额,即还没有减去期间费用和税金及附加,因此,房地产企业预缴所得税时还必须考虑当期实际利润问题。如果季度内有完工产品收入和其他收入并且产生了实际利润额,而仅按照预计毛利额预缴企业所得税,明显少缴了企业所得税,因此,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应包含季度利润额。

其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等报表的通知》(国税函[2008]44号)规定,“利润总额”填报会计制度核算的利润总额,其中包括从事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在本行填写按本期取得预售收入计算出的预计利润额等。也就是说房地产开发企业预计利润额,只是月(季)预缴所得税的计税依据“利润总额”的其中的一部分,而不是其全部。

再其次,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填报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635号)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第4行“利润总额”修改为“实际利润额”,填报按会计制度核算的利润总额减除以前年度待弥补亏损以及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后的余额。从国税函[2008]635号文的规定看,以前年度亏损在季度预缴申报时,是完全可以冲减实际利润额的。

综合以上理由,笔者认为,房地产开发企业直接按照预售收入计算的预计利润额乘以适用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的观点是错误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应以会计利润额加上预售收入计算出的预计利润减去以前年度的待弥补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预缴企业所得税。

跨区域预缴企业所得税如何申报

一,100万内: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二条规定的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100万-300万: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规定:“二、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上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所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六、本通知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企业所得税如何申报缴纳?

一、省内企业跨区域涉税事项办理流程

(一)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开具

步骤:登录陕西省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补充页面内容,填写完成后点击右上角下一步提交,提交后返回办理事项进度查看审核流程。

(二)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

步骤: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审核结束之后,点击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补全页面内容,并上传已审核成功的跨区域事项报告,完成后点击下一步提交,等待审核,可返回事项进度中查看办理进度。

(三)预缴税款

步骤1:项目地税务机关审核报验完成后,鼠标移至主界面纳税人名称处,选择报验户纳税人经营地(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如下图:

步骤2:切换税务机关后,在左侧套餐业务模块中点击跨区域涉税事项套餐,进入并选择对应的报验信息点击我要申报,页面显示增值税及附加预缴、企业所得税预缴、印花税、水利建设专项收入申报,如下图:

步骤3:相关税费申报预缴。

1增值税及附加预缴。选择增值税预缴申报进行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表填写申报。申报成功后,可在申报回执页点击“缴款”按键进行缴款,也可通过原有的“税费申报及缴纳”模块进行缴款。

2企业所得税预缴。选择“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进入填写页面,并关联对应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页面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金额”、“当期预缴实际经营收入”等数据后,直接进行缴款。(提示:企业所得税预缴支持“三方协议缴款”、“银联缴款”、“银行端查询缴款”、“第三方支付”缴款方式。)

详细操作如下图:

3水利建设专项收入。点击“水利专项收入申报”进入申报页面。纳税期限选择“按次申报”,点击“下一步”按键进入并填写申报。(提示:申报所对应的纳税期限需经营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税(费)种认定)

4印花税。选择“印花税申报”进入申报页面。“纳税期限”选择“按次申报”,勾选印花税,如果没有税源采集,按照提示进行按次的印花税税源采集后再申报。若存在已经采集的税源信息,则选择对应的条件,点击查询税源可以查到结果;若不存在,则提示没有税源采集信息!

点击新增税源,进入印花税税源采集页面,如果该所属期已采集信息,则提示“您的[税款所属期起][税款所属期止]有已采集过的税源信息,请在原税源采集信息做修改”;未采集则没有提示。后续流程跟印花税采集申报流程一致。

企业所得税预缴的一般规定有哪些

企业个税申报流程如下:1、下载个人所得税申报客户端,登陆到个人所得税申报平台;2、手动添加需要申报的人员信息;3、填写扣缴所得税报告表、在扣缴所得税报告表明细填写员工工资收入,五险一金金额等。目前个人所得税有两种方式,代扣代缴和自行申报。如果是企业帮员工代扣代缴申报,则企业需要对员工个人的工资所得、劳动报酬所得、稿酬所得、股息红利所得等实际收入在工资里面优先代扣然后统一申报代缴。企业所得税的申报主要由按月或按季申报以及年度申报三个部分构成。企业应当在月份或季度终了后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并预缴税款,在年度终了后45日内进行年度申报,税务机关在5个月内进行汇算清缴,多退少补。其中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流程具体如下,纳税人填报年度申报表及其系列附表。系统审核各张表格的表内关系,系统审核各张报表的表间关系。系统通过审核生成申报表,提交即完成年度申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九条 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所称国债利息,是指个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行的债券而取得的利息;所称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是指个人持有经国务院批准发行的金融债券而取得的利息。

企业所得税申报要准备什么材料

企业所得税申报需要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申报时间为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企业在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前需要先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之后正式清缴结算税款的时候,多退少补。如果企业因为一些原因终止经营活动,清缴企业所得税就不是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了,而是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六十日内。企业在办理注销登记前,还应当就其清算所得向税务机关申报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预缴的一般规定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由税务机关具体核定。企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应当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有困难的,可以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月度或者季度平均额预缴,或者按照经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预缴。预缴方法一经确定,该纳税年度内不得随意变更。”

第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企业在纳税年度内无论盈利或者亏损,都应当依照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告和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预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9〕34号):“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企业所得税应当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有困难的,可以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月度或者季度平均额预缴,或者按照经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预缴。为确保税款足额及时入库,各级税务机关对纳入当地重点税源管理的企业,原则上应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方法征收企业所得税。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五十四条规定:“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由税务机关具体核定。

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

第4行利润总额栏(新表改为“实际利润额”),实际利润额=利润总额-以前年度待弥补亏损-不征收收入-免税收入。

因此,第4行的“累计金额”列填报50-200=-150万元

此申报表“本期金额”列只填报第2-7行,第8行、第9行不填报,其中第6行按照您的表述,应当填0,

“累计金额”列填报第2-9行都要填报。按照您的表述,从第6行至第9行均填0

是否要预交企业所得税,税务机关和征管软体系统识别的是:第9行“应补(退)所得税额”累计金额列是否是正数。即:第9行>0,预缴税款。

预缴企业所得税怎么算

先确认累计利润总额,即:《利润表》中的累计“利润总额”。

再确认累计实际利润额

实际利润额=利润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以前年度损弥补亏损额

不征收收入,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

(一)财政拨款;

(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 性基金;

(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免税收入,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 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一)国债利息收入;

(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络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以前年度损弥补亏损额,根据上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中相关资料确定。

当实际利润额>0,实际利润额=应纳税所得额,

应预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应补(退)缴税额=应预缴企业所得税--本年已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当应补(退)缴税额<0时,报0申报。

当实际利润额<0.应纳税所得额为0,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里预缴的所得税怎么办

年终汇算清缴,汇算清缴完成后多退少补。

现在趴在帐上即可。

根据我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有哪些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

居民企业:(1)依中国法律、法规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2)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居民企业的征税物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以及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络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络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预缴企业所得税退税分录

冲减利润分配,就可以,借:应交税金——企业所得税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就可以

哪些企业的企业所得税需要分月预缴?

您好,会计学堂李老师为您解答

一般是季度预缴,年终汇算 核定征收的可能会月度预缴

欢迎点我的暱称-向会计学堂全体老师提问

企业所得税必须预缴吗?

根据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的规定,企业所得税 分月或者分季预缴 ,由税务机关具体核定。

一、定义:

企业所得税,是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居民企业及非居民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其生产经营所得为课税物件所征收的一种所得税。作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缴纳企业所得税。但个人独资企业及合伙企业除外。

二、纳税人:

1、即所有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内资企业或其他组织,包括以下6类:

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

2、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使用本法,这两类企业征收个人所得税即可,避免重复征税。

三、征税物件:

1、企业所得税的征税物件是纳税人取得的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

2、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什么是企业所得税预缴?

企业所得税预缴是指每个季度先预缴所得税,年终后进行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老师都是在每个季末算一次所得税,算完才交的,是对的,这就是预缴所得税。

标签: 企业所得税 预缴

祥恒财税 备案号:湘ICP备20007799号 联系QQ:201690762